灵财网

契约型组织具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契约型股权私募基金合同)

  1. 契约型组织具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契约型组织具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契约型基金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投资人通过基金合同授权管理人代为行使基金财产的使用、处分权,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财产所获得的收益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的约定享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典型的契约型基金。

  二、契约型私募基金的优势

契约型组织具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契约型股权私募基金合同)-图1

契约型组织具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契约型股权私募基金合同)-图2

  1、募集范围广泛根据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相关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数量上限是200人,而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上限仅为50人。因此,契约型基金的募集范围比其他两种形式的基金募集范围更广泛,募集难度也大大降低。

  2、专业化管理,低成本运作契约法律关系无需注册专门的有限合伙企业或投资公司,不必占用独占性不动产、动产和人员的投入。而且契约私募基金通常都采用类似承包的方式支付给经营者和保管者一笔固定的年度管理费用。如果经营者和保管者的年度管理费用超过了这笔数额,投资者将不再另行支付。

  3、决策效率高在契约框架下,投资者作为受益人,把信托财产委托给管理公司管理后,投资者对财产便丧失了支配权和发言权,信托财产由管理公司全权负责经营和运作。所以,契约型基金的决策权一般在管理人层面,决策效率高。

契约型组织具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契约型股权私募基金合同)-图3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契约型组织具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契约型股权私募基金合同)-图4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